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按照《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意见》和《中共资兴市委办公室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创新体制机制出台“1十x”工作方案>的通知》,近日,资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资兴市委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科技创新的决定》。     此文件经市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参与起草、修改,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研究通过,作为率先落实资兴市“1十x”工作方案的文件,打破传统文件制作的条条框框,摒弃空话、套话,在产学研工作投入、建立激励机制上采取条文式,全部为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成为我市近年来出台的实用性最强的一个政策文件。     该文件明确:从2009年起市财政设立促进产学研结合专项引导资金,并按不低于正常收入增幅逐年增长。对企业引进的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高科技成果在实施转化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每项安排扶持资金1—2万元。对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的优势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端人才,纳入全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审范围,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和支持产学研结合开展技术攻关。对在产学研结合过程中解决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的科技成果,每项安排扶持资金2—5万元。鼓励和支持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对获得发明专利并且有效实施转化的项目,每项支持3—5万元。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每家支持3万元。鼓励和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每家奖励5万元,并在以后的科技计划项目安排上予以优先支持。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对产学研结合好,辐射带动作用强,尤其是领办、创办农业龙头企业的科技特派员项目,并且取得较好成效的,每项支持1-3万元。     下一步,资兴市将抓好相关激励政策的考核验收,认真抓好此文件的落实兑现,以此为新的契机,力推全市产学研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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