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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资兴市科技局把《科技进步法》的宣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把《科技进步法》的宣传作为今年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法和手段,认真组织开展有影响、有深度、有重点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一是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新修订)》宣传活动的通知”,动员全市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大力开展宣传普及活动。二是广泛发放《科技进步法》读本。购买《科技进步法》单行本150本,发放给全市有关部门、人员,让广大干部及时掌握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内容。三是在资兴市电视台设专栏,对《科技进步法》有关亮点进行解读,连续对《科技进步法》进行宣传。四是在部分社区和工业企业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咨询台,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科技进步法》的主要内容。五是在城区中心的科普宣传廊出《科技进步法》专刊,搭建宣传和学习平台。     下一步,资兴市科技局还将通过多种方式和措施,促进全社会、尤其是各创新主体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对《科技进步法》的了解和学习;同时将选择部分企业进行试点,狠抓各项政策法规落实。通过对《科技进步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使全市各界进一步深刻理解“加强自主创新,推进科技进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以形成共同推进科技进步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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